2018年11月23日 上稿編輯: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10月間彰化大城魚寮溪周邊遭發現大量廢棄太陽能遭棄置,遭揭露後,彰縣府已執法,並將這批廢棄太陽能板移至倉庫妥善保存,但仍引發社會討論太陽能板除役與損壞後的處理與管理。預估到2035年,將會累積達到10萬公噸的廢太陽能板,在立委陳曼麗舉辦的太陽能板回收制度公聽會上,環保署廢管處表示,目前正在建置回收制度,目標一個月內交出草案。而經濟部能源局也將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子法,2019年1月起新設置的太陽能板,都需要繳交費用,作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,並進入回收再利用的處理體系中。面對政府有意對每一塊新設太陽能板收取未來的處理費用,部分業者不但支持,甚至建議循過去登記的資料回溯,向近兩年已經架設者收費,表現願意對環境負責的態度。太陽光電板裝置量近期大幅提高,目前既有約已經設置了2GW的量,能源局預估,2018年至2021年之間,每年增加約1.9至2GW、2022年至2025年每年增加2.5至3GW年。這樣的趨勢,預估將在2025年達到20GW的目標,但太陽能光電板的生命週期約20年,若不計算風災,每年累積裝置量0.5%的報廢率。政府估算,2023年廢棄量將達1萬公噸、2035年達10萬公噸,而大概在2025年報廢量達2到4萬公噸時,會是開始有回收產業效益的規模時。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表示,目前為大宗的矽晶型太陽能板,外圍的框架為鋁,佔比10至15%,拆解回收做二次料較無困難,導線、連接點等金屬物質分選後再利用的比率也可到90%左右。但成分佔了60至90%的玻璃與3%主要為矽的電池,兩者要分離需要技術。賴瑩瑩表示,環保署將會輔導業者設置模廠與研發試驗,也可能展開小型少量的處理。此外,也要訂定回收清除機制,包括回收清除者資格、回收清除機制、貯存設施標準等。及以編號來查核,以免任意棄置。賴瑩瑩指出,目前既有的太陽能板,若要報廢後要處理,是走原有的事業廢棄物管制,目前是混合五金處理業者有資格處理,現在全台有8家業者。不過短期間,應還是暫時先貯存,待日後送到回收處理廠,進行較效果好的再利用。能源局專委鄭如閔表示,將在一個月內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子法草案,在申請設置時收取處理費,不論是要賣電給台電或是自用者,都必須繳納。作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,並供環保署所建立的回收模組支出。將從今年一月申請的太陽能板開始收。至於今次有業者主動建議溯及既往,對這兩年已經架設的也收費,認為此舉對環境負責,也讓這些板子也可以進入回收再利用體系,環保署與經濟部都表示還需研議,要看法律與技術上是否可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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